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补助、资助的具体办法,由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