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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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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对古生物化石实行分类管理、重点保护、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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