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 第七条 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 第七条 各级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普及企业信用知识,加强企业信用教育。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弘扬企业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