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