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组织 第十七条 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组织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在确保业主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可以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方式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