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六条

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六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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