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第三章 审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第三章 审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等级的确定,由采用单位审查批准,其中:一、二等奖励项目,采用单位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