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

第三条

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 第三条 淮阳龙湖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全面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保生态、保水质、保面积、保功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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