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释放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