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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