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