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批准调整确认的其他水源、本市所属其他县(市)城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