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本条例所称市区饮用水水源是指为本市市区公共供水提供原
水的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
本条例所称市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本条例所称市区饮用水水源是指为本市市区公共供水提供原
水的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
本条例所称市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