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四章 电子认证 第二十九条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四章 电子认证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电子认证信任机制。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电子认证信任源的规划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电子认证服务互信互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