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加强商用密码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商用密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人才评价制度,鼓励和支持密码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规范商用密码社会化培训,促进商用密码人才交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