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湖的环境和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