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南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