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