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与发行内资股的间隔时间可以少于12个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