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复核。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