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从事或经营通用航空飞行或业务的单位、个人、企业,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