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对国务院不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派出监事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03-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