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四条 监事会管理机构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联系,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事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03-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