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章 评估程序 第十五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章 评估程序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或者特定行业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视为已经准予资产评估立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