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防计量是指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全过程中的计量工作。国防计量工作是国家计量工作的组成部分,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的指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4-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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