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条例 第四章 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九条 土地调查条例 第四章 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九条 土地调查形成下列调查成果:(一)数据成果;(二)图件成果;(三)文字成果;(四)数据库成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