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 第三章 地名使用 第十六条 地名管理条例 第三章 地名使用 第十六条 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公布标准地名等信息,充分发挥国家地名信息库在服务群众生活、社会治理、科学研究、国防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方便公众使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