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