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