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二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二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台网建设质量。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依法实行招投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