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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