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