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三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