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1999-06-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