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先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和不提起行政诉讼,逾期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