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二条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二条 外国团队在登山前应当为随队的中国公民办理有关保险事项,并根据国家体委的要求落实保护山区自然环境的各项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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