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第九条 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