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五章 后期扶持

第四十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五章 后期扶持 第四十四条 国家在安排基本农田和水利建设资金时,应当对移民安置区所在县优先予以扶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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