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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