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办者索取门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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