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居民养老服务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普遍惠及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