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本市倡导树立尊老、养老、助老、爱老的社会主义良好道德风尚。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养老服务保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