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山体的保护、修复、利用、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