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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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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体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防治结合、合理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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