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四十五条 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损毁或者破坏沿海防护林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