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其法律责任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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