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三章 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

第五十四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三章 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 第五十四条 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应当符合本市实际,处理好垃圾分类与运输、处置和方便市民生活之间的关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便民、环保的原则,设置废弃大件生活物品集中投放场所并公示,城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协调组织定期清运和处置。
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由符合条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送至规定的场所进行处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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