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第七章 经费 第三十四条 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第七章 经费 第三十四条 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及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国外人士捐资助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