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第七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

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第七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中等职业教育补助专款。
教育费附加按规定拨给中等职业教育的部分,由教育部门按规定用于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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