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第二条

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调解活动。
本条例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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